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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
发布时间:2006-8-2 9:49:24  作者:  来源: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一组织。申办集体商标除报送一般商标必备的申请书件外,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该商标的使
用管理规则。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办理证明商标除应提供上述集体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提
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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