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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叶龙”300万转让“刺伤”长兴人 |
| 发布时间:2006-11-29 10:00:55 作者: 来源: |
要注册45个大类商标,“百叶龙”才能“保全”,但有10万资金缺口,当地文化部门对此表示有点为难。
一个充满商业气息的著名商标,与一个意蕴深远的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于一身,哪一个才是“百叶龙”的真实面目?
记者昨天采访发现,真正的“百叶龙”核心商标,早在1999年就被长兴林城镇文化站注册了。“当时注册的商标费用,还是从队员演出挣来的5000元里扣下的。有的队员当时还有点想不通,因为那时演出所得,仅够维持队员生活补贴。”林城镇文化站站长胡秋凉,对福建人抢注“百叶龙”商标深感惋惜。
胡秋凉说,早在2004年,面对长兴人都在打“百叶龙”主意,他就有点想法。当时他打算把“百叶龙”所有45个大类商标全部注册,但苦于镇文化站拿不出10万元注册商标费,而最终放弃。
一旦被抢注
要回有多难
记者查询发现,福建人把“百叶龙”申请注册为第25类商标,是今年4月20日才被正式受理的。“百叶龙”标价300万元叫卖,看的人多,问的人少,至今没能找到买家。但自家宝贝平白无故将落到他人之手,无论对长兴老百姓还是政府人士,其复杂心境,都不是“痛心”两字就能表达的。各方人士对此事发表了看法。
长兴县工商局有关人士:“百叶龙”作为长兴的城市品牌,长兴人有责任做好保护工作。当时有关单位在申请注册“百叶龙”文化活动类商标时,工商部门曾提醒过要考虑其他类别,可遗憾还是发生了。
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资深人士张奕峰:像“百叶龙”之类的商标,最好是由政府出面进行全类注册。共享的公共资源被个人独占为商标使用权,有可能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政府出面申请后,这些事就会迎刃而解。
杭州一位商标资深从业人员:在衣服、鞋子上贴上“百叶龙”标签,是否从此就能和高利润划上等号,还不得而知。福建人虽然注册了“百叶龙”的服装类商标,并以300万元在网上叫卖,这并不能真正体现“百叶龙”的价值。
浙江工商大学一名教授:“百叶龙”实则是长兴的无形资产,一个金字招牌,政府应有所作为,保护这一地方品牌。(2911301)
【编后】
本报今年6月曾以《非物质遗产保护面临资金难题》为题,报道过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胡庆余堂中药文化、张小泉剪刀锻制技艺以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王星记扇子,均面临保护和发展的困惑。这三家企业当时邀请专家,一起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国务院今年公布的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浙江省共有39项入选。这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境遇如何?如何把它们保护好?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如果读者有独特的见解,不妨与本报交流。如果读者发现有其他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遗忘在角落,欢迎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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