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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的商标岂能说拿来就拿来 |
| 发布时间:2006-5-17 12:10:57 作者: 来源: |
佛山新科迪陶瓷有限公司因注册使用“梦特娇”洋商标,而被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上告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结果是被告佛山市新科迪陶瓷有限公司赔偿原告50万元人民币。中国人的公司、用中国大地上的泥土生产出来的产品、在中国市场上行销、只因该企业负责人梁先生“希望用比较洋化又朗朗上口的名字”,结果在中国的法庭上被判决向外国人赔偿,这是一件多么耐人寻味的事! 改革开放提倡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这是鲁迅先生好几十年前就倡导和论述过的“拿来主义”。“拿来”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这样的事不好好做,倒是因拿来外国人使用的名字而赔钱吃官司,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不过,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企业和产品、在自己的国度里注册外国人的洋商标,这样的事有关部门为什么能够获准通过?所以,如果说是崇洋媚外、丧失国格,那至少不止梁先生一个人!国外的技术经验先进是应该学习,而且要好好学习,可是一个单纯的洋名字又有什么先进之处,值得如此大力“引进”?这即使不说是崇洋媚外,至少也是本末倒置,形式主义,这样的事当今还真不少! 梁先生所说的“比较洋化又朗朗上口”,实际上也没有那么简单。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已有50年的历史,其“梦特娇”品牌也早已在中国注册,佛山“新科迪”梁先生等人在“比较洋化又朗朗上口”的背后难道就没有“借名获利”的企图?这是不言而喻的。佛山陶瓷本来还是有一定名气的,自己有条件有基础不下功夫去创品牌,只想图现成,傍大树,以求一步登天,最大获利。这也是当今不少国人的普遍心理。据报载,梁先生等“新科迪”的负责人收到判决书后还要立刻上诉,与法国人一争输赢,真不知道这官司打下去国人的心中是什么滋味!爱国,爱国!这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号,有外国人用了中国的商标或名字而把我们告倒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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