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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乳胶漆价格相差为何如此悬殊
发布时间:2006-7-19 14:47:24  作者:  来源: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网
同一厂家生产的是同一规格、型号的乳胶漆,在同一市场上价格竟相差一倍以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9月,消费者马某向芜湖县消协反映,她于今年6 月在县城某商店肖某购买了某品牌的乳胶漆5桶,每桶价格为160元,而最近其隔壁的王某在市场上购买的同样乳胶漆价格仅为50元/桶,自己肯定被商家宰了。由于当时购买时没有索取发票,马某投诉时特地又以160元的价格在肖某处买了一桶。

  据马某介绍,当时在肖某处购买乳胶漆,是她家漆匠推荐的,也由漆匠一道前去购买的。当县消协人员向王某求证时,王称自己买的乳胶漆确实是50元/桶,是他自己去买的,没有让漆匠“掺合”,马某的价格之所以如此贵,肯定是漆匠“搞了鬼”。当调查人员向肖某了解有关情况时,肖某坚决否定与漆匠的“合谋”关系,也不承认漆匠拿了“好处”,只是称价格是与马某商定的,自己并不违法。县消协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装修活动中匠人吃“回扣”的现象,也认为马某购买的价格高出同样商品的一倍以上,是漆匠和经销商肖某恶意串通所致,但由于目前大多数商品价格已经放开,加上双方串通的证据很难取得,马女士要想维权存在很大难度。尽管马女士临走时表示她将回去找漆匠“算帐”,高出的价格让他“埋单”,但恐怕很难成功。

  《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事实上,在上述案例中,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该漆匠从肖某吃了“回扣”,就可以认定其与肖某有通谋行为,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漆匠与肖某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取“回扣”的协议无效,并应当连带赔偿马某的损失。

  事实上匠人吃“回扣”,并不仅仅匠人陪同你购买有关装修材料时,就是你独自购买了材料,商定了价格,他们也会找经销商索取“好处”。这种情况,笔者就亲自遭遇了一回,那是笔者在装修新居期间,由于事先已经知道匠人吃回扣的事,故买有关材料时,绝不让其参与,然而他们并不甘心,只要你买回了材料,他总是千方百计探明,你在那儿买的,然后自己找到店家索要,如果商家不给,就会找你材料的“碴”。一次,由于购买的部分材料不能用,要退货,商家不同意退,我很是不解,因为在装修过程中退、换货是很正常的事,我并跟商家理论其不退的原因,最后商家说,要退不要紧,你要你家木匠将拿的“回扣”还给我。我很吃惊,因为该材料是我自己买的,木匠并没有介入。事后,据商家讲,我们将材料买回以后,木匠就找他要了300元“好处费”。我不竟愕然。

  在此,笔者想告诉大家,家庭装修时警惕商家与“匠人”合谋损害你的利益,购买装修材料时,尽量避免他们的参与(就是一些所谓的亲戚、朋友也不一定可靠),自己购买的材料,匠人打听时,也不要将购买的地点如实相告。总之,一句话,装修有陷阱,你可要小心。

  (安徽芜湖县消费者协会 李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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