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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牌”葡萄酒商标侵权案件法律问题综述
发布时间:2006-10-11 17:14:54  作者:  来源:

<P style="TEXT-INDENT: 2em">
<P style="TEXT-INDENT: 2em">六、关于本案是不正当竞争还是商标侵权案件问题
<P style="TEXT-INDENT: 2em">
<P style="TEXT-INDENT: 2em">实际上,本案判决之所以造成法院在70855“长城牌GREATWALL及图”商标与“嘉裕长城及图”商标对比时,虽然认定二者整体图形、读音、含义均有所不同,但还是构成近似,在长达两页的论述中矛盾重重,主要是因为没有搞清本案侵权的性质。笔者认为,如果一定要判中粮集团胜诉(毕竟中粮集团在葡萄酒商品上长期使用长城这一商品名称,在消费者心目中有较高知名度,更何况中粮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本案到底是应该以不正当竞争案件判决中粮集团胜诉,还是应该以商标侵权案件判决中粮集团胜诉。实际上,笔者认为,是中粮集团的起诉案由束缚了最高法院<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chanquan/"><FONT color=#0000ff>知识产权</FONT></A>专家型法官的手脚。
<P style="TEXT-INDENT: 2em">
<P style="TEXT-INDENT: 2em">很明显,本案两商标对比是不近似的,即使不是相关公众,一个普通消费者都可以区分。但由于中粮集团长城葡萄酒商品本身知名度,将长城商品认定为知名商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同时“嘉裕长城及图形”并非<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注册商标</FONT></A>,完全可以理解为商品名称(事实上嘉裕公司使用的葡萄酒商品名称也是嘉裕长城“,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规定,认定嘉裕公司”嘉裕长城“的使用与中粮集团使用的长城葡萄酒商品名称近似,判决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即可,根本没有必要像一审法院那样,绞尽脑汁的认定”中粮集团在葡萄酒商品上长期使用的长城未<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注册商标</FONT></A>为驰名商标“,也没有必要像二审法院那样,以大量篇幅去论证二者虽然整体构成等各方面均有所区别,最终还是构成近似,实际上,仔细阅读和理解二审判决的全部论理,最终落脚点其实就是认为,如果不认定二者近似并构成侵权,不利于保护公平竞争,而这正应该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要解决的问题。
<P style="TEXT-INDENT: 2em">
<P style="TEXT-INDENT: 2em">七、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标准问题
<P style="TEXT-INDENT: 2em">
<P style="TEXT-INDENT: 2em">《<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faGui/HTML/1070.shtml"><FONT color=#0000ff>商标法</FONT></A>》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
<P style="TEXT-INDENT: 2em">
<P style="TEXT-INDENT: 2em">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前文提到的司法解释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注册商标</FONT></A>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注册商标</FONT></A>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侵犯<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注册商标</FONT></A>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商标注册</FONT></A>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商标注册</FONT></A>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A class=Channel_KeyLink href="http://www.ipsoon.com/zhuce/"><FONT color=#0000ff>注册商标</FONT></A>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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